【本報訊】環境局轄下戶外燈光專責小組昨推出規管戶外燈光的諮詢文件,建議將晚上十一時或十二時至早上七時訂為熄燈時間,所有對戶外環境有影響的裝飾、宣傳或廣告燈光裝置須在預調時間熄燈,樓上舖及動態燈光招牌亦受管制,但聖誕及元旦日等傳統節日法定假期前後則可豁免。未來兩個月,環境局將就立法強制熄燈或自願性熄燈指引,徵詢市民和持份者意見。環保團體指出,本港光害問題嚴重,每年均接獲逾兩百宗光污染投訴,促政府不要原地踏步,盡快立法規管光污染問題,以示決心。

規管戶外燈光的諮詢文件推出,建議商戶須在預調時間熄燈,減低光害對居民的滋擾。(資料圖片)

娛樂設施或獲豁免

自○九年起,環保署每年收到逾二百宗光污染的投訴個案,店舖和廣告招牌是光污染最大源頭,由○九年錄得四十九宗激增至去年的一百零一宗,升幅超過一倍,油尖旺、灣仔和中西區成光污染重災區。戶外燈光專責小組昨日發表規管戶外燈光的諮詢文件,建議將晚上十一時或十二時至早上七時訂定預調熄燈時間,除街道照明設施等保安安全或運作需要的功能性燈光裝置不受規管外,所有對戶外環境有影響的裝飾、宣傳或廣告燈光裝置、動態燈光招牌將受熄燈管制,但個別行業(如娛樂設施)因凌晨仍營業,會視乎實際情況或獲豁免。

諮詢文件指出,樓上舖和酒店雖在凌晨仍然營業,但其設置在樓上的店舖招牌對附近住所有很大機會造成滋擾,因此只豁免其在地下豎立的招牌。文件又指,假若港府決定立法規管光污染,將涉及甚長的立法程序,建議可在新例生效前先推行《約章》計劃,讓持份者適應新例,立法強制則須考慮刑罰輕重及規管成本等。不少專責小組成員認為先推行《約章》計劃,視乎成效再考慮立法較可行。

酒吧業籲勿一刀切

戶外燈光專責小組主席周偉立指,小組將於即日起至十月十八日展開公眾諮詢,期間會舉辦兩場持份者會議和公眾論壇,就預調熄燈時間、規管範圍和形式等,徵詢市民和持份者意見。

環保團體認為,本港光害問題嚴重,政府應盡快立法規管光污染問題,以示決心。香港酒吧業協會副主席錢雋永對方案有保留,指全港最少有四百五十間樓上酒吧,佔全港酒吧三分之一,「酒吧淨係做夜晚生意,有實際需要開燈,希望港府唔好一刀切殺錯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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