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爆粗,不是在學校,也不是在課室,而是不滿警察「執法不公」,一時正氣上頭,在三十幾度高溫下對警察講了些中英文粗口。其實,事件平常得很,港人哪個敢說一生沒有講過粗口?我早說過講廣東話唔正,但講粗口比廣東人還要廣東人!

眾所周知,警察的粗口水平不低,但只要執法時、穿警服時不講,就不用寫報告向特首「匯報」。而本人曾在高官官邸工作,高官也是人,亦有七情六慾,高興時會到廚房邊搭膊頭邊爆粗,憤怒時更會忍不住爆幾句粗口。此乃人之常情,我與他打官司時從未提此事。

講粗口並不違法,更不是刑事罪,況且該女教師也已道歉,應該結束了。政府、特首千萬不能再挑起市民鬥群眾,將本來已撕裂的社會進一步火上淋油,反而應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大陸也知道要維穩、和諧,特首,拿出你的政治智慧吧!

至於特首說廉署不受理關於張震遠、林奮強的指控,舉報人要道歉。其實,廉署回歸以來的表現如何有目共睹,貪曾案查了一年多,至今無交代,對香港市民甚至對貪曾本人都不公平吧!

警方執法又如何?特首落區,場外兩派人「火併」,有疑似黑勢力毆打示威者,如我是警察定會迅速制止,以防事態惡化,但為甚麼警察無動於衷?因為那些人支持政府。這樣處理如何服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