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三公消費驚人,每年喝掉的酒相當於一個杭州西湖,說官員都泡在酒缸中,一點都不誇張。因一句「敵對勢力」論而名聲大噪的上海高院代院長崔亞東,顯然就是「躺在酒缸中」的好幹部。

崔亞東今年四月由貧窮的西部貴州公安廳長調任上海高院代院長,不久發生高院法官集體嫖妓案,崔大人不是自我反省,反而指摘事件「給敵對勢力攻擊黨與政府可乘之機」,因此引發公憤,被「人肉」出是初中畢業生,先當兵,後做公安,一路升至副部級高官。崔大人何德何能平步青雲呢?原來是酒量無敵。

貴州公安廳七十名員工聯名舉報前上司崔亞東貪腐證據,除了與地產商大搞利益輸送,最令人咋舌的是他的酒量。據稱崔大人任職貴州六年間,單他一個人便消費三十噸茅台酒,每年六噸,即六千公斤,一萬二千瓶(每瓶一斤),以一年三百六十五日計,日均幹掉三十三瓶。當然,不論崔大人如何海量,每日幹掉三十多瓶茅台是不可能的任務,應該是部分與同好分享,部分上貢,部分轉售圖利。茅台的其中一款叫「飛天」,可謂名副其實,崔大人仕途的每一步,應該是用茅台酒換來的。

酒是色媒人,崔大人每天幹掉那麼多茅台,酒醉飯飽後,如果說都是回家倒頭大睡而沒有餘興節目,恐怕沒有人會相信。正如民間順口溜所云:「當官不怕喝酒難,萬杯千盞只等閒。鴛鴦火鍋騰細浪,海鮮燒烤走魚丸。桑拿按摩周身暖,麻將桌前五更寒。更喜小姐膚如雪,三陪過後盡開顏。」上海高院的四名法官被商家請食、請喝、請按摩、請嫖妓,誰敢說不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崔大人不滿境內外傳媒報道法官嫖妓案,老羞成怒,將法官嫖妓與「敵對勢力」掛鈎,是不是被說中了心事?

貪杯必然貪色,貪色必然貪錢,如果當局認真查一查,說不定又抓到一個大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