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地產界大佬王石最近在一個研討會上談及被處死的企業家曾成杰時,觸動內心隱痛,回想幾年來身邊朋友的境遇,不禁感慨商場險惡,有時「躲也躲不過」。

曾成杰是湘西非法集資案主犯,官方認定其詐騙罪成,涉款數額特別巨大而判其死刑,並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將其處死。對於轟動一時的曾案,知名律師李莊用一句話概括:一個外地企業家承攬政府項目,政府沒有資金,允許他通過集資方式把項目建好。不過其後集資出現問題,資金鏈斷裂。在司法當局一審、二審未出示資產評估報告,亦無行政處置法律文書的情況下,曾氏資產遭賤賣,人成刀下鬼,家破人亡。

曾案結局令企業界膽寒:不管你擁有多少財富,只要惹上官司敢跟當局唱對台,輕則關押,重則像曾氏般「抄沒家產」,人頭落地。

中共天天將「有法必依」掛在嘴邊,但曾案疑點未明,人頭卻已落地,依的是甚麼法?在當局眼中,法律就是整人的工具,只要想辦你,隨便挑點刺就可以把你給辦了。對慣於權鬥的當局者來說,想用放大鏡找你幾條罪狀,真是易如反掌。也難怪王石感嘆「躲也躲不過」,因為大家都是凡人,不是完人。

如今不見人人守法,倒見人人自危。從商者總像王石這般擔心「躲也躲不掉」的飛來橫禍,小老百姓每天為毒食品水污染提心吊膽,當官的「不問蒼生問鬼神」,不都是因為法律被公器私用,某些人頻頻以執法的名義犯法嗎?

只不過,如果你官當到足夠大,他日東窗事發,雖然「躲也躲不掉」,卻不必擔心像曾成杰般丟了性命。因為就算你貪婪得吃成了大笨象,哪怕僅僅出於穩定的考量,昔日同僚也會將你的罪狀「做」低,數以億計的贓款,分分鐘可以改寫成二千五百萬或者六千四百萬,不信?那就去向薄、劉取取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