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長居內地的無業港漢聲稱為引起傳媒關注內地官員的貪污情況,今年四月手執兩塊磚頭欲硬闖中聯辦,遭警員截查,並發現他身藏利刀及雙節棍。

被告佘明順承認控罪獲准保釋候判。

官對雙節棍有認識

被告昨在東區法院承認管有違禁武器罪,他辯稱從內地帶運動用的雙節棍入境,並不知道違法,惟裁判官明言自己的小朋友對武術有興趣,故對雙節棍略有認識,指運動用的雙節棍應屬塑膠質地,而非被告管有的木與金屬,有感被告行為怪異,遂先索取被告的精神等報告,准他保釋至十月十日始判刑。

五十九歲被告佘明順原本亦被控於四月三十日,在中聯辦外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刀及兩塊磚頭,惟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被告現只承認一項管有違禁武器罪,即在同日同地點管有一根雙節棍。

案情指,當日下午有中聯辦保安及警員目睹被告手執兩塊磚頭,行近中聯辦正門,被告在查問下稱:「扑×佢!扑×佢!」警員其後在被告的風褸袋發現一把六吋長刀,及在其背包內發現一根雙節棍。

案件編號:ESCC 14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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