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台記者張孝義報道】因涉高買案被揭發在台灣非法居留三十七年的香港男子姚錦華,昨被台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由臨時收容所帶往專門收容外籍罪犯的外國人收容所,等待審判,待結案後遣返本港。專勤隊曾向上級建議將年屆七十三歲的姚暫交由其子照顧,惟未獲接納。

姚錦華(左)由台移民署人員帶到外國人收容所。

姚錦華於周日晚在新北市的家樂福超級市場,涉嫌偷竊價值三千元新台幣(約七百多港元)的冷凍蹄膀、衣服等被捕,他僅能出示港英時期的香港身份證,並承認在台灣非法居留三十七年。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將姚交由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暫為收容,但因他年事已高,新北市專勤隊基於人道及姚的健康考慮,一度向上級建議將他交回其在台北的次子照顧,惟建議終未獲接納,故昨將姚移送到新北市三峽區的外國人收容所。

新北市專勤隊解釋,當局收押姚的原因有二:一是姚在台逾期居留三十多年,二是他涉嫌偷竊,屬刑事案件疑犯,故依外國人在台犯罪的一般刑事偵審程序處理。但當局強調姚的次子仍可前來探望父親。早前,姚子表明擔心父親被遣返港後將無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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