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亞洲電視前年七月誤報前國家主席江澤民死訊,觸發前廣播事務管理局(現已重組並改稱通訊事務管理局、下稱通訊局)調查,初步裁定亞視違反牌照條件,容許主要投資者王征干預公司管理,建議向亞視罰款一百萬元,並禁止亞視執行董事盛品儒再參與公司管理。亞視在調查正式完成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試圖阻止通訊局公開報告,於原訟庭獲判勝訴,但裁決其後遭上訴庭推翻。亞視昨向終審法院申請訴訟許可,被法官即時拒絕,意味亞視已終極敗訴,法律上再無法阻止通訊局公開報告。

通訊局質疑盛品儒未有阻止王征干預公司管理,不適合繼續擔任管理職務。(資料圖片)

亞視前年爆出誤報江澤民死訊醜聞,令人質疑王征在事件中的角色。(資料圖片)

盛品儒前年九月中出席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會議時,就誤報事件鞠躬道歉。(資料圖片)

亞視誤報江澤民死訊時序

通訊局發言人表示歡迎法院裁決,指局方會繼續進行調查程序,以期盡快完成調查及公布結果,但未有訂出具體公布時間。

通訊局建議罰款百萬

亞視發言人對裁決表示遺憾,將繼續與通訊局溝通,爭取協商解決爭議。問及亞視現階段會否更換管理層,以及一旦被罰款會否影響亞視運作或員工出糧,亞視發言人表示沒有補充。

消息人士則指罰款一百萬元不會對亞視財政構成即時影響,員工大可放心,但擔心公開報告會令個別部門員工士氣受挫。

事件源於前年通訊局接獲匿名投訴,指亞視容許不符《廣播條例》規定、並非通常居港的主要投資者王征,插手公司日常管理。其後更爆出誤報江澤民死訊醜聞,令人質疑王征在事件中的角色。

通訊局去年完成報告,初步裁定王征干預亞視運作的指控成立,建議對亞視罰款一百萬元。亞視執行董事盛品儒容許有關情況發生,被局方指不適合繼續擔任管理職務。

申請上訴許可遭駁回

亞視其後入稟法院,要求禁止通訊局公開報告內容,並在聆訊中質疑局方,指局方拒絕公開五名曾為調查提供資料的前行政人員身份,令亞視難以準備抗辯,屬於程序不公。亞視在原訟庭獲判勝訴,在上訴庭則反勝為敗,之後向上訴庭申請終審上訴許可亦被拒,昨日再直接向終院上訴委員會申請上訴許可。

代表亞視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昨於庭上指出,據一般原則,接受調查機構應有權知道指控來源,指控一方如要保密告密者身份,必須證明是基於公眾利益和有需要,惟通訊局未能證明有此需要;而對本個案而言,通訊局建議對亞視作出非常嚴厲的懲罰,更應該照顧亞視的辯護需要。對於局方指電視業行頭狹窄,告密者擔心會遭報復,余認為有關說法欠缺證據支持。惟終院上訴委員會在余陳詞完畢後,毋須通訊局一方回應,便立即決定駁回亞視申請,判決理據押後以書面發放。

案件編號:HCA FAMV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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