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問老師 April Ip

小學女教師林慧思一句粗口的威力無窮,不但引爆旺角示威及警民衝突,互聯網筆戰更沒完沒了,仍在熱烈討論老師應否講粗口。其實,粗口屬於沒有客觀標準的道德範疇,誰有資格界定對或不對?相關新聞刊A6

顧問老師 April Ip

Q:有人認為粗口是侮辱,有人認為是個人發洩,究竟粗口好壞如何界分?

A:由於道德價值不存在客觀性,不是非黑即白,而粗口就是處於灰色地帶,是好是壞在於人的主觀感受,而港人對於粗口一般處於中間地帶,不會特別討厭粗口,但會認為不說較好。

Q:粗口是否屬於低俗文化?有何存在價值?

A:粗口是低俗文化之一,有存在價值,因這是某些階層的宣洩途徑,而粗口本身有其文化邏輯系統,保留了源遠流長的廣東文化,不少古舊小說內的對話都加入粗口,凸顯民族特色。此外,粗口雖不是典雅用語,但也能表現民族歸屬感,引起人的共鳴。

延伸思考

1.為何老師說粗口會引起持續的爭論?

A: 首先,大眾認為老師要身教,要傳承知識,因為對他們的道德要求較高。其次,今次事件具公開性,林老師在公開場合以粗口罵警察,必須為公開行為承擔責任。此外,由於今次被罵對象是警察,林老師或會被指阻礙警員執法,可見事件有太多爭論元素。

2.粗口列為公共交通工具機構的違規項目是否合理?

A: 法例精神是保障人權,如某人被有侮辱性的粗口責罵,使其人權受損,這個情況下,法例能發揮保障人權的作用。當然,案件必須經審訊,由法官審批是否入罪,達致公平和合理。

3.香港有否空間容納不同類型的文化?

大不如前,與經濟不景氣有關,而港人又面對國內、全球的競爭,出現變得害怕改變現況的心態,當遇上新的文化,已衝擊不起,甚至出現打壓及排斥的怪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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