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碩紅建議港府可效法英美等國推出「低收入家庭補貼計劃」。

【本報訊】本港實施最低工資至今,在職貧窮家庭數目仍高達十七萬戶,較前年僅減少八百個,顯示低收入家庭仍未能靠工作脫貧。樂施會建議港府效法英美等國推出「低收入家庭補貼計劃」,為非領綜援、至少有一名全職工作成員及須供養十八歲以下子女的家庭,提供每名子女每月最多八百元津貼,預料十八萬名貧窮兒童能夠受惠,長遠可解決跨代貧窮問題。

黃碩紅建議港府可效法英美等國推出「低收入家庭補貼計劃」。

扶貧委員會五月曾就低收入家庭補貼進行討論,但仍未就具體方案達成共識。樂施會署理香港項目經理黃碩紅指出,本港可效法英、美、新西蘭及愛爾蘭等國家,以恒常津貼形式支援有兒童的低收入在職家庭,初步建議將申請資格定為入息中位數的一半或以下,並不設資產審查,以簡化申請程序;每個合資格家庭中首兩名子女分別發放每月八百元津助,第三名或以後兒童成員的津助額則會逐個遞減,下限為四百元。

倡由勞工處執行

對於有人提出其他扶貧建議,包括劃一向所有在職貧窮人士提供交通津貼,樂施會香港項目部高級經理曾迦慧指出,上述建議可能令交津變成補貼最低工資的工具,而該會所提出的計劃主要是確保需要養育子女的在職貧窮家庭,毋須跌入綜援網亦可維持基本生活水平,並提高就業動機。她認為,最理想是由勞工處執行計劃,避免標籤效應之餘,亦可採用該處現有資料庫篩選合資格家庭,減低行政成本及濫用情況,估計每年推行成本約十七億元,近十八萬名貧窮兒童可受惠,促請當局於下個施政報告中訂下推行計劃的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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