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官集體嫖娼案再爆案中案。

內地媒體報道,一位壽姓律師在八月五日前後,被上海司法機關帶走協助調查。司法部門懷疑他充當「司法掮客」,多年來通過幫助其他律師,結識嫖娼案主角之一、原上海高院民一庭副庭長趙明華,並從中獲取非法利益。

報道說,司法掮客的存在在上海灘是公開的秘密,他們以「搞定」作為生意經,即他們通過與少數腐敗法官建立起關係網,介紹希望通過非正常途徑獲得判決勝利的律師與腐敗法官結交,接着雙方再私下進行吃喝嫖等利益輸送活動,最終由主審法官作出對代理律師方有利的判決。而司法掮客則從介紹行為中牟取暴利,他們會以「律師費」的名義開具發票,將此種生意洗白。據說,司法掮客的最高佣金可佔到全部律師費中的三成。

司法掮客其實是司法訴訟中的寄生蟲。他們所起的作用,是將司法腐敗擴大化和產業化。有了他們,法官手中的審判權就有了尋租變現的地下橋樑,而企圖行賄法官的律師,則一可確保贏官司,二可藉此揚名立萬,成就口碑。至於司法掮客本身所拿的中介費,篤定來自原告或被告中的一方。可以說,他們的穿針引線,正是製造司法不公和司法腐敗的溫床。

其實,不獨上海的司法界存在掮客,內地官場又何嘗不如此?尤可夫就曾有機會結識兩位這樣的官場掮客。他們終日穿梭於政商兩界,以「聯誼」的名義忙於組織飯局和各類娛樂活動,介紹官員、商人互相認識。他們幫商人游說投資項目並進行利益和女色輸送,替官員洗白好處費,甚至還幫着理財升值。一句話,官場掮客就是權力和金錢之間的磨合潤滑劑。有了他們,權力就有了尋租橋樑,金錢就有了打開權力大門的敲門磚,而女色則成為這一過程中不可或缺的調味品,和事後隨時可資利用的一張王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