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萬白衫軍走上街頭,抗議陸軍下士洪仲丘被虐死亡,民憤如雪球愈滾愈大,馬英九親上火線,慰問家屬,並表示「這件事我管定了」,將事件提升至總統職責的層次,國防部長亦因此下台,當局亦起訴了相關的十八人。不過,示威群眾仍高喊「要真相,討公道」,訴求指向軍事審判檢察體系改革,成為壓垮軍審制度的最後一根稻草。

洪仲丘是因為帶了軍中嚴加管制的智能手機而觸犯軍法,被禁閉且操練體罰,以致過勞而死。執法不當固然要譴責,但是否匆促立法更要探討,須知修法後,軍審制度從此掃進歷史邊緣,將對部隊文化或司法體制產生巨大影響。

說起來,司法體系中仍有不稱職法官,故馬英九上任以來,民間對司法改革的呼聲頗高,但改革步伐緩慢,未符民間期盼。反觀洪仲丘案後,在二十多萬人上街推動下,當局竟極速把軍審制度修法逼進立法院。早前當局還堅持軍人犯法必須由軍法審理,現在卻在民意壓力下急轉彎,實在諷刺。

事實上,馬英九在民望低落下毫無抗壓力,決策只能隨着民怨高低波動。起初社會憤怒還在醞釀,馬英九按兵不動;眼見事件愈鬧愈大,才匆匆要國防部、法務部合作辦案,最後甚至提升到內閣改組,要求行政、立法、司法三院研擬「軍審法」修法,並在行政院下設「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更鬆動了半世紀以來牢不可破的軍審修法工程。馬英九倉皇修法是否有周全考量?這有如鋸箭法:有人中箭,醫生只把露在外的箭柄鋸斷,箭頭則留待其他醫生拔出。

倉促修法 葬送軍心

軍審修法,當然是依憲法完善人權,但軍中卻有不同看法。有退役上將表示,軍法如全移給司法,對軍隊訓練與戰備會造成重大衝擊,如海軍陸戰隊最嚴苛的「天堂路」訓練,士兵在碎石上爬行算不算虐待?法官如何界定?此外,軍審轉送司法單位,平時與戰時必須有清楚定義;如官兵敵前逃亡,指揮官要馬上緊急處理還是告上法院?更何況法院審判曠日費時,軍人早已退役。法官沒有像軍法官般的軍事素養,如何判斷觸法?

軍法問題不在制度,而在人為操作得當與否。今軍審法在輿論壓力下,不得不民粹式倉促修法,過程粗糙,雖可杜絕違法濫權的國軍陋習,但今後軍隊的法紀亦遭受無形影響,葬送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