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及政治助理何建宗先後捲入利益衝突醜聞,引起滿城風雨,暴露問責官員利益申報機制千瘡百孔,漏洞多多。當局亡羊補牢,推出全新指引,要求問責官員申報家人、親屬、好友及所屬團體的利益關係。新指引可謂無孔不入,面面俱到,問題是說易行難,新指引是否真的可行,能否挽回公眾對弱勢政府的信任,不能不令人懷疑。

現行的官員利益申報制度不合時宜,衍生大量亂象及爭議,是眾所周知的事實。由前特首曾蔭權爵士的連串貪腐事件,到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濫用公帑,以至最近的陳茂波及何建宗涉及利益衝突事件,莫不反映現行制度漏洞百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問責官員掌握大量政府機密,任何決策都會牽涉社會各方利益,所以,申報個人利益固然是應有之義。然而,要求官員巨細無遺地申報所有親朋戚友的利益關係,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新指引指出,問責官員的私人利益不但包括金錢利益,亦包括官員與親屬或好友的利益關係,但何謂好友、何謂利益關係,毫無準則可言,根本無從判斷,遑論規管。退一步說,就算是親屬,官員也未必了解他們的財產及利益,好友就更不用說了,這又如何申報呢?

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不難於聽言,而難於言之必效。一套沒法執行的指引,等於沒有指引。港府加強規管,防止官員利益衝突,大方向雖然正確,可惜指引內容定義模糊、罰則欠奉,充滿灰色地帶,根本不切實際。

正如有議員批評,新指引缺乏調查程序及懲處條文,有如「無牙老虎」,沒有落實「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建議,即特首需按程序,對違規官員作出合適懲處,包括警告、公開譴責、停職或免職,令人質疑只是一場虛應民意的監管騷。怕只怕,當局的指引弄巧反拙,隨時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反效果,一方面庸官劣吏胡混度日,好官我自為之,一方面有志之士敬而遠之,拒絕加入政府。

說穿了,世上沒有滴水不漏的制度,任何指引都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若官員潔身自愛、克己奉公,有沒有指引都是一樣;若官員存心以權謀私,則不管當局實施多嚴厲的規管也無濟於事。事實上,近年問責官員頻頻涉及利益衝突醜聞,最令人質疑的往往不是規管制度,而是官員的個人誠信及操守。

歸根究柢,弱勢政府之所以陷入動輒得咎、舉步維艱的困境,主要是因為官員其身不正,誠信缺失,令港府徹底失去公眾信任。誠信易毀難建,港府淪為跛腳鴨,豈是區區一份新指引所能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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