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齊光

【本報訊】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六十二歲)及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五十七歲),被指在二十年前租賃自己擁有實際財務權益的城市花園單位,共詐騙政府逾五十七萬元租津案,二人在六月底於區院被裁定串謀詐騙等共六罪成立,法官將案延至今日進行求情及判刑。

麥齊光

曾景文

料呈大批求情信

二人罪成當日已表明願意賠償政府損失及多年來利息,預計在今日求情時他們亦會呈上大批求情信,而麥曾二人會否淪為階下囚將於今日揭盅。兩人在候判期間繼續獲准保釋。

案件編號:DCCC 956/1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