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是被告的妻子(中)由辯方律師陪同離開法院。

已婚並育有兩女的裝修男工與失婚婦發展婚外情,但一年後情婦移情別戀,男工藉詞商討復合,騙女方登上車後,突用有怪味的布掩她口鼻「迷暈」,再將她四肢綑綁及封嘴,載往村屋,待她醒來繼續「游說」復合,期間更恐嚇會將她生葬。女方假裝答允復合以求脫身,並在獲釋後即報警拘捕男工。被告昨於區院承認一項綁架罪,還押至八月十九日待取背景報告始判刑。

疑是被告的妻子(中)由辯方律師陪同離開法院。

三十六歲被告鄧景輝被控在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三日、在港綁架女事主(三十六歲)。被告和青梅竹馬的妻子育有八歲及十二歲女兒,其妻對被告的婚外情毫不知情,直至本案揭發才得悉,但她已原諒被告。已離婚的女事主則育有現年十六歲兒子,她與被告經朋友介紹認識,展開為期一年的婚外情。

辯方求情指被告初犯,又指案件不涉性事及金錢糾紛,對事主亦無長期傷害。由於被告是家中經濟支柱,他被捕後一直遭羈押,令妻子需領綜援維持生計,望法庭判刑能作考慮。被告的妻子、母親及姐姐昨亦到庭旁聽,其中疑是被告的妻子在散庭後由辯方律師陪同離去。

假意復合 獲釋報警

案情指被告與事主在去年十一月分手,在案發當天,被告駕輕型貨車到達事主的八鄉住所,要她登上車商討復合,在車上被告情緒激動,並用有怪味的布掩住事主口鼻,事主隨即不省人事。

她醒來發現四肢被綁及膠紙封嘴,且感暈眩及想嘔吐,貨車駛至元朗下白泥村一屋舍停下,被告將事主推入屋內。事主不斷懇求讓她離開,但被告無理,反而揚言要將她生葬,事主遂假意復合,被告便載她回家。之後事主報警,她在醫院驗傷證實臉部擦傷及手腳赤痛,並無大礙。由於事主仍不時收到被告手機短訊,警方亦順勢着她叫被告到她家,然後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DCCC 2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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