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廚房:法治國家其路漫漫
近幾年來,中國發言人面對鏡頭時一再強調:中國是法治國家。我真不明白,說謊話可以如此淡定,是哪所學校、哪位老師教的。每當看到此情此景,作為中國人,真不知臉應往哪裏放?的確,近幾年中國立了許多法,可以自豪地說,中國是全世界法律最全面的國家之一;不過,中國也是執行法律最差的國家之一。
近日,前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的案件浮上水面,奇怪的是由山東省濟南市檢察院提出公訴。中國的法律是對被告人舉報、公訴,審判必須在該被告人工作、居住或戶籍所在地進行。薄熙來曾在遼寧、北京、重慶等地工作,但並沒有在山東工作過啊,於是中央給出理由:異地辦案審判可以防止法官徇私包庇。欺騙人民!眾所周知,中國法官判案要聽黨的,全國的工農商學兵、公檢法,哪一樣可以不聽從黨的指揮?內地媒體陸續報道,薄熙來至少判十五年以上……法院還未開審,已知是十五年以上,這是法治國家應有的表現嗎?
先進國家經過數百年實踐證明,法律是治理國家唯一的最後一條底線,必須不折不扣、一字不差地執行。全民普選就該依足《基本法》,一字不差執行,甚麼喬老爺、張主任、鄭議員的愛國愛港、筲箕論、艷星論,可以統統不予理睬。中國是法治國家?路漫漫其修遠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