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嘅職責係乜呢?細路仔都識答喇,咪就係防火同救火囉。不過今時唔同往日,消防官僚不務正業,對佢哋嚟講,打壓正義傳媒可能比防火救火更加重要。

唔信?睇吓咪知囉。呢,消防處早前單憑一封無厘頭嘅電郵投訴,勞師動眾派人直闖東方報業中心,而且深入報館核心地帶伺服器房,結果證實投訴子虛烏有,空手而回。其後本報將二十宗消防安全投訴個案轉介消防處,大家估下佢哋點樣處理吖嗱?講都無人信,居然以「欠缺具體地址」為由,拒絕跟進其中十二宗個案,問你服未!

叮佢個鎯鎯,消防處單憑一封真假不明嘅電郵,唔理三七廿一高調踩上報館,但係收到涉及公眾消防安全嘅市民投訴,反而唔嗲唔吊,關人個關,話唔係玩針對都無人信啦。消防官僚以打壓新聞自由為己任,視公眾消防安全如無物,簡直倒行逆施,不如掛正招牌做現代東廠吖,笨!

老實講吖,消防處拒絕跟進投訴,無具體地址係假,無責任心就真。本報記者只花咗一日時間,就按投訴內容發現大量消防危機,包括走火通道或梯間被雜物阻塞、天台被封鎖或有僭建屋、工廈防煙門被鎖死、電線交疊等等,消防官僚一係詐唔知,一係知都唔去查,咁仲唔係失職?

十二宗投訴不獲受理,其餘八宗投訴亦係有處理等如無處理。雖然消防處承認有關投訴涉及緊急車輛通道,具迫切性需作處理,但居然卸晒畀其他部門處理,自己關人個關。正如區議員話齋,緊急車輛通道阻塞會令消防車無法進入災場救火,除非唔出事,否則後果不堪設想,消防處明知有危機都唔即時處理,卸得就卸,互相推波,咁即係搵市民性命較飛啫。

所以話,香港淪為危險之都,隨便一把火都可能搞到死傷枕藉,唔係無理由o架。試諗吓,消防處明知有安全隱患都懶得跟進,平日仲點會主動出擊吖?兩年前土瓜灣唐樓火災釀成四屍五命慘劇,旺角花園街一場四級火再奪去九條寶貴生命,歸根究柢就係消防隱患埋下禍根,消防官僚見到棺材都唔流眼淚,講得好聽叫麻木不仁,講得難聽根本就係草菅人命。

好明顯,消防處處長陳楚鑫等消防高官就係全港消防安全嘅最大隱患,大家不如齊齊寫信去消防處投訴,今次要清楚寫明,投訴地點就係消防處總部大樓,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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