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在起火單位調查,樓上單位亦波及熏黑。

【本報訊】本次是九日內第三宗涉及三星手機的爆炸意外,對上兩宗分別發生在本月中。本月十八日,三星GALAXY S3姓林機主,將非原廠電池充電後放在褲袋,數小時後取出時,突然爆炸及噴出火花,炸傷雙手。翌日,二十四歲姓許婚禮攝影師在慈康邨康德樓住所,為三星GALAXY Note 1充電後,突然爆炸及噴出火球。

消防員在起火單位調查,樓上單位亦波及熏黑。

許姓事主當日講述手機電池(箭嘴示)爆炸經過。(資料圖片)

許昨驚悉再有三星手機涉爆炸意外,頻呼:「唔係吖嘛?」許慶幸意外當日,能及時將手機從床上踢落地,否則他亦可能是火燒屋的苦主。他說,意外之後三星上門收走涉事手機及充電器,借出另一部手機給他暫用,但直言不敢再用,「我依家都仲好驚,好少用手機啦!」他已向消委會投訴,並考慮循民事追究生產商。

不過,就許的三星GALAXY Note 1電池事故,三星電子有限公司回應指已收回手機,深入調查,結果顯示該手機用的電池,非由三星電子有限公司或其授權的公司供應或製造。三星亦委託了另一間公司進行獨立調查,結果亦脗合。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