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十五歲男侍應疑藉詞忘帶屋企鎖匙,凌晨向女鄰居借廁所使用後,再趁屋內無其他人涉嫌將對方強姦。侍應被控強姦罪,昨解上荃灣法院應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遂將被告收押至九月五日再訊。

被告常綽元被控今年七月二十一日於葵芳邨某單位強姦女子X。據了解,被告和二十六歲X住在同一幢大廈,但X不認識對方。當日凌晨X送朋友離開其住所去搭車後回家,與被告乘坐同一部升降機。被告之後尾隨X,表示忘帶鎖匙,無法返家,並要求到她的住所借用廁所,被告涉嫌如廁後犯案。

案件編號:TWCC 19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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