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外國不少國家,早在十多年前已制訂性罪犯名冊,並設立資料庫,供相關人士查核。有專家指出,外國機制多由校方或教育機構直接向警方索取資料,不會牽涉當事人,亦無需收費,明顯較本港現行做法完善。

「呢個措施真係幾擾民!」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教授黃成榮認為,本港現行機制需要準僱員自費辦理手續,再由校方或教育機構以電話查核結果,過程費時失事。

學者轟似全民審查

另外,機制又要求申請者年年續期及再繳費用,做法擾民,黃說:「犯罪者只係佔少數,但依家好似變咗全民審查咁。」

他續指在美國部分州份,當局會按收集的資料,制訂一份性罪犯名單,及建立資料庫,然後授權校方或教育機構登入資料庫作查核,此做法不但較為直接,亦能省卻人力、物力︰「有啲人或者擔心會令校方權力過大,甚至侵犯個人私隱,其實只要要求查核者事前簽好保密協議,就可避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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