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料將建議引入發牌制度規管劏房,測量師學會昨建議針對特定的劏房而放寬《建築物條例》的一些限制,政府同時為業主提供經濟誘因改善劏房的通風、消防、去水等設施,提升安全水平及改善居住環境,料七成劏房可暫時保留,以應付市民的住屋需求,待房屋供應足夠後,再逐步取締劏房。

測量師學會副會長何鉅業表示,劏房單位細,但法例規定共用走廊闊度至少一百零五厘米,建議可按居住人數,把劏房單位的共用走廊濶度減至最少七十五至九十厘米。

針對40年以上唐樓

他指,部分劏房消防安全欠佳,要改善耐火時效,重建耐火牆,「有啲三、四厘米嘅防火板,外加上牆身都好方便。」廚房、通風及排水系統亦要改善,保障居住環境符合衞生。

建議主要針對四十年樓齡以上唐樓,較適用於一百二十呎至一百五十呎劏房,若面積少於一百二十呎,何鉅業指,業主可考慮把單位合併,估計每間劏房的改善費用約為兩萬至三萬元,又認為政府可向業主提供經濟誘因,如補助工程費用及租戶搬遷補助金等,加快改善劏房戶的居住安全。該會本周內會把建議提交發展局及長策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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