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傳出竊聽疑雲,立法會議員、時事評論員等都聲稱自己或曾遭非法監聽,嚴重侵犯私隱。據知除了澳門治安警察局會採用監聽系統,其他政府部門只要提出理據及出示證明,亦可向廠商購買有關器材,採購過程更毋須公開招標。澳門司警回應指,監聽前必先經檢察院及刑庭法官批准,法官會按案情批核,強調絕無非法監聽。

據知澳門政府現使用的監聽系統價錢約為五萬至二十多萬澳門元,價錢較平的系統要在一定距離內才可監聽,價錢高的只要輸入電話號碼便可監聽及錄音。除警方外,一些部門只要出示證明,亦可向廠家購買。

黃東聲稱被監聽13年

澳門時事評論員黃東聲稱,其手提電話被治安警察局監聽達十三年,家人手機亦被監聽,澳門至少有五個單位擁有監聽系統,當中不只政府部門,另又指不少資深記者都是監聽目標。他稱隨着科技發達,監聽已升級至窺視手機訊息及干擾手機運作。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亦相信自己長期被治安警察局監聽,另一立法會議員陳明金則曾就不合法監聽要求政府回應。

澳門司警資訊罪案調查處處長陳堅雄指非法監聽屬刑事罪,相信無人會以身試法,又指監聽雖是警方刑事偵查手段之一,但監聽前必先向檢察院及刑庭法官提請監聽,法官會視乎案情有否需要來審批,並嚴格規定搜集的資料保密和期限等,強調監聽只會在必要情況下進行,電訊營運商收到法庭命令狀才會與司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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