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血救人本來是值得鼓勵的事,但紅十字會卻拒絕了我的血液,因為我是同性戀者。現在所有捐血者都要先填寫一份表格,用來檢視捐血人的血液是否安全,其中第二十三條關於生活習慣的問題,就問了「如屬男性,你是否曾與另一男性發生性行為」,不論捐血人過去性行為的次數、對象、是否安全,就已終身不可以捐血,這明顯是對男同志社群的負面標籤。

事實上,濫交及進行不安全性行為才是感染愛滋病的高風險群組,與性傾向沒有直接關係,但紅會卻要同志「守貞操」,即使只與同性性交一次,就不可以捐血。紅會顧問醫生李卓廣說「只是針對行為,不是針對個別群組」,這更無視堅持安全性行為的同性戀者。再者,問卷沒有提問是否濫交,有沒有進行不安全性行為,結果高風險的異性戀者仍可捐血,所謂「不是針對個別群組」只是語言偽術。

近年陸續有國家放寬對同性戀者捐血的限制,而自○七年起,香港紅十字會引入嶄新的核酸化驗技術,令感染愛滋病毒的空窗期由二十二日縮短至約六日。隨着愛滋病毒測試技術的進步,捐血指引有必要重新檢視,把高風險的生活習慣清楚界定於不安全性行為,即有否每次都使用安全套。紅會有必要一視同仁,拒絕那些在一個星期內進行不安全性行為的捐血者,避免因為空窗期而檢測不出病毒。現在每個血液樣本都要進行乙型肝炎病毒測試,其實技術上是可以將計劃伸延至愛滋病毒。

李卓廣說:「我哋呢度係捐血唔係驗血,冇理由個個嚟到都幫佢驗。」我想說,確保血液安全是紅十字會的責任,過去已累積有八十多宗愛滋病感染者,是經輸送受感染血液而得到,紅十字會絕不能因為捐血者是異性戀者,就「放生」那些進行不安全性行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