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數十名法輪功學員昨午前往高等法院外示威,支持其中一名學員申請司法覆核,挑戰食物環境衞生署沒收其街站橫額及展板的決定。申請人指自去年起,法輪功經常受到青年關愛協會滋擾,食環署亦改變政策,無理沒收法輪功展品,侵犯其言論及集會等公民權利,故要求法庭裁定食環署的行動非法,並發還沒收展品。

指署方無理沒收展品

申請人洪瑞峰在訴狀稱,法輪功學員自○一年起在街頭設置「真相站」,一直無受騷擾,但前年起,在與訟人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領導下,食環署開始在其展品張貼告示,指會對未經許可展示的非商業宣傳品展開執法行動。訴狀續指,由去年六月起,青年關愛協會開始針對法輪功進行滋擾,法輪功雖多次向食環署及警方投訴,但情況無改善。

申請人今次司法覆核,則針對食環署今年四月二十四日在深水埗港鐵站外「真相站」之行動,當時署方不作警告或解釋,便強行將展品取走,至今未有發還。申請人指,由四月至今,食環署亦在全港各區採取相同行動,沒收橫額逾一百幅、展板則接近五百塊。

申請人稱,食環署辯指其街站引起公眾安全問題,其實是由青年關愛協會挑起,不應由法輪功承受後果,而署方近年突改變政策,亦違反申請人十多年來的合理期望,署方行動也屬侵犯他們的言論、集會及示威自由。

另外,食環署與法輪功學員代表會面時曾表示,當展品接觸地面,署方便會沒收,這樣等於逼市民長期拿着展品,是對體力較差的女性及殘疾人士間接歧視,違反性別及殘疾歧視條例。申請人因此認為食環署的新政策不合法,需予取消。

案件編號:HCAL 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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