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肥師奶涉嫌在一日之內打劫兩間銀行,劫款逾三萬元,案件昨在東區法院提堂,她被控兩項搶劫罪,暫時毋須答辯。控方反對被告保釋時表示,案情嚴重,而被告有精神病紀錄及需定期覆診,故申請先替被告提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以確定其精神狀況是否適宜答辯。裁判官批准控方的申請,下令被告還押小欖精神病中心看管,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六日轉往觀塘法院再訊。

四十歲被告任秀芳,昨在犯人欄內一度拭淚,她的兒子、胞妹及妹夫到庭旁聽,但雙方沒有太多眼神交流。兩項控罪指被告於本月十日,先在將軍澳彩明商場二樓的創興銀行劫去七千四百八十元,再在調景嶺都會駅商場二樓的東亞銀行劫去二萬三千五百元。

辯方稱,被告與丈夫育一對分別十六及十八歲的子女,惟其夫於一個多月前突然離家,至今下落不明,她可能在飽受精神壓力下失常犯案,她希望准以五千元保釋,她的胞妹及妹夫承諾保釋期間會收留被告及帶她往精神科覆診。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駁回被告申請。

案件編號:ESCC 24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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