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普聯挖空心思,構思一些他們自以為符合《基本法》的政改方案,其來有自,他們師承的「祖師爺」,正是末代港督彭定康。當年彭督來港,欲為英國營造「光榮撤退」形象,但又不敢在最後一屆立法局選舉實現全面普選,結果增加了俗稱為「新九組」的功能組別,選民數目達一百萬,成了變相直選議席,英方認為政改方案不違反《基本法》及《中英聯合聲明》,中共不接受,對他口誅筆伐。

區區當年在報章及大氣電波論政,對「新九組」大施撻伐,「高度評價」當年的進步民主派劉慧卿全面直選私人草案,痛罵以李華明為首、投棄權票否決該私人草案的匯點系。反正「三違反」違反《中英聯合聲明》、違反與《基本法》相銜接的原則及雙方過去已達成的有關協議和諒解,港英當年為何不乾脆讓立法局全面直選呢?至少香港人嘗試過直選的滋味後,將更不會容忍「推倒重來」的倒退,之後的民主訴求將更強烈,當然這一切已是恨錯難返。

到了一○年的政改,我們更看見了「新九組」的借屍還魂,新增五個區議會的功能組別超級議席,同樣是選民人數大增,民主黨甚至形容那些議席為變相直選,現在真普聯的三個方案,也是繼續在所謂《基本法》的「框架」內做文章。

泛民常把彭定康當作是敢於對抗北京的民主英雄,然而十多年後回望,反而證明毓民當年的批評正確,香港立法機關的直選議席至今從未過半,彭定康脫離不了關係,說他為香港民主運動的「妥協之父」,恐怕更加恰如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