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漢被指於一年多內多次性侵犯十三歲繼女案,四十九歲被告昨於高院自辯,並推翻早前於錄影會面提及曾與女事主X性交的說法,聲稱當時只曾以電話投注賭波及與X的母親性交到天光,他解釋被捕時曾被警員毆打,且希望盡快獲保釋回家照顧子女,故在錄影會面作故仔。

控方質疑被告於錄影會面說X「強姦」他,是因他知道X驗身後可能會在她下體發現自己的DNA,才聲稱曾與她性交,但被告否認此說法。

案件編號:HCCC 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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