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在香港大學修讀碩士的青年因在輕鐵車廂偷拍女乘客裙底春光,去年底在屯門法院認罪被判監八周,上訴後改判社會服務令,當時專家報告已指他重犯機會高,結果他日前又涉嫌在輕鐵站偷拍女乘客裙底被捕,昨被解上屯門法院就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應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指警方在被告的攝錄機內找到一百九十四張裙底照,裁判官下令將被告收押至下月八日再提訊。

二十三歲被告黃聖淇,報稱無業,被控今年七月十日於輕鐵石排站一號月台(良景邨方向)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的行為,即拍攝女性的裙底片段。

案件編號:TMCC 23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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