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在單位內提供協助。

【本報訊】夫婦婚變又釀悲劇。上水清河邨夫死妻傷案件,街坊表示,李氏一家○六年始搬進清河邨現址,當時李已沒有工作,平日除洗衫煮飯和打理家務,也會踩單車接送子女放學。而李患病無法工作後,家庭的經濟支柱,便落在李妻身上,有時雖聽聞兩人在屋內爭吵,但不算頻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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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妻一名女友人表示,李妻約七、八年前,在石湖墟市政街市幫人看菜檔,每日朝七晚七在檔口工作,午飯時間也多留在菜檔,烹煮簡單飯菜填飽肚便算,「佢(李妻)好勤力,好緊張個檔口,入院後知道無法開檔,便即打電話請我幫忙。一個女人睇住個菜檔,由朝做嘢忙到晚,邊有可能有外遇?」

明愛向晴軒督導主任郭志英表示,「男主外,女主內」的情況近年甚普遍,只要夫妻雙方互不計較,不會有任何大問題。但如男方思想較傳統保守,或會有恐被人看扁的心態,甚至可能會捕風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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