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因受賄、濫用職權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老虎放生,國人雖一片嘩然,卻非意料之外。

極刑不上老虎,法律只管蒼蠅,中國司法再次讓百姓失望。如無意外,劉志軍兩年後將改判有期徒刑,再過數年後隨時會保外就醫,頤養天年。中共第五代高調反腐,誓言蒼蠅老虎一起打,好不容易捉了隻中老虎(劉只是部級官員),結果打老虎成了養老虎,最後還放虎歸山,國人情何以堪!

更不堪的是,審判長還跑出來為輕判「解畫」,指案件涉及的大量現金以及民眾最關注的三百七十四套房產等,是劉濫用職權使他人獲得的非法利益,而非其犯罪所得,加上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主動「加料」交代,受賄贓款亦大部分已被追回,「暫時」毋須問斬。更有官方傳媒和御用學者煞有介事幫腔,說劉案輕判體現「法治文明」,幫閒文人搖唇鼓舌,反襯出中國司法的荒謬。

論案件嚴重程度,劉志軍死十次也不冤枉。有網民向司法當局「求解」,這樣的大老虎都不用死,要貪到何種程度才極刑伺候?劉志軍以權謀私的勾當早在八六年已開始,自此在不同職位上貪了二十五年,竟能官運亨通,步步高升,其背後的利益鏈如今仍在運作。這些視法律如無物的真老虎,中共第五代敢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