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自詡香港是法治社會,但近日多宗案件的處理及判決結果,再一次證明蒙眼司法女神手中的天平向權貴傾斜,無權無勢的升斗小民誤犯輕微罪行,動輒遭嚴刑峻法懲治,而達官貴人涉案,即使罪證確鑿,調查仍是曠日持久,放任逍遙法外,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權貴比平民百姓更加平等。

說本港司法存在厚權貴、欺小民的雙重標準,並非空口無憑。早前一名隧道收費員被上司揭發工作期間將一元放入口袋,被判盜竊罪成,痛失飯碗及退休金;一名的士司機因多收乘客五角被控濫收車資,惹上官司;亦有外傭被指「打斧頭」十五元遭告上法庭。當局對小市民嚴苛執法,但對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及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兩宗貪腐大案,立案調查至今仍然無聲無息,兩人繼續逍遙法外,對比之下,焉能不令人質疑法律向權貴傾斜。

對於有隧道收費員因「貪一蚊」被控盜竊,判守行為兼失去飯碗及多年退休金,「東方報業民意調查」顯示,四成六受訪者直斥執法機構官僚作風,矯枉過正;兩成七認為對升斗市民用刑過嚴;一成四更指是濫用司法程序。

無疑,大貪是貪,小貪也是貪,只要當局執法及判決準則一致,恪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核心價值,相信不會有人異議。可惜港府反貪只打蒼蠅不敢打老虎,欺善怕惡形象實在太鮮明。貪曾自去年初遭本報揭露貪腐醜行,儘管證據充分,廉署立案調查已超過十五個月,但連最起碼的禁制離境,防止潛逃也不做,查辦貪曾的決心如何,可思過半;至於貪湯濫用公帑瘋狂飲宴、外訪及送禮案,廉署雖然高調立案,更自訂連串避嫌措施,結果仍然是拖得就拖,隨時又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兩宗特大貪案最後都可能不了了之。

事實上,近日貪曾案出現新證據,曾蔭權再被揭發在任內最後兩個財政年度,買酒數量特多和昂貴,有關開支更相等於三司十二局同期買酒量總和,平均每年耗費十多萬公帑,而且紀錄不全,令人質疑刻意銷毀證據。上述民調的受訪者之中,三成六認為廉署再不處理欠公信力;兩成七指貪腐事件愈揭愈多;兩成七促廉署應立即加緊調查,顯示民情對廉署處理貪曾案的不滿。

接二連三的案例顯示,當局處理情節及金額輕微的案件從嚴從快,效率奇高,對小市民窮追猛打,絕不手軟;處理更嚴重的權貴涉貪案則從輕從慢,網開一面,坐視其逍遙法外。三成八受訪者不滿執法部門對貪官視若無睹,影響法治信心;三成一感到法律面前未能人人平等;兩成一稱會破壞香港法治精神。監察團體也指出,執法機構對市民「一個幾毫」的錯誤追究到底,鬧上法庭,並不符合公眾利益,但面對曾蔭權及湯顯明等高官權貴貪得無厭,當局立案調查拖得就拖,根本是選擇性執法,抱持嚴人寬己雙重標準,令市民對公平執法失去信心。

除惡務盡,現實是當局對小市民嚴苛執法,美其名伸張法律公義,實則轉移焦點,遮掩包庇貪曾及貪湯,兩人一日未被當局繩之以法,恐怕香港也難以重建廉政清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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