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為人類提供自由開放的言論平台,也為魑魅魍魎陰險小人提供藏身的黑暗角落,居心不良者利用網絡平台掩飾身份,或欺凌弱小,或造謠生事,或發布毫無根據的誹謗言論,受害者名譽無辜受損,往往追訴無門,促使人們反思互聯網的監管問題。

其實,網絡監管說易不易,說難也不難,其大義只有一點,就是言論自由不容侵犯,但自由須以不傷害他人為大前提。在歐美等發達國家,政府充分了解互聯網的屬性與盲點,對網絡誹謗嚴懲不貸。對比港府無心也無力打擊網絡誹謗,反提出限制言論自由的「網絡廿三條」,如此倒行逆施的愚笨政策,實在令人無言以對。

生命誠可貴,名譽價更高。由文豪莎翁的「把名譽從我身上拿走,我的生命也就完結」到中國民間諺語的「孔雀愛惜尾巴,好人珍惜名譽」,訴說古今中外的同一價值觀──人之異於禽獸者,在於人類重視自身形象,對所有高貴的靈魂來說,寧為玉碎,不為瓦全,名譽比生命更加重要,中國古代士大夫有「捨生取義」之志,歐洲騎士誓言「to live by honor」,日本武士不惜以切腹自證清白……港府無心打擊網絡誹謗,說穿了就是因為政府沒有靈魂,官員輕視名譽,推而及之,竟也不把市民的名譽當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