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長期濫藥導致有精神問題的無業漢,聲稱因感情問題加上遭逢喪父之痛的打擊,而萌生自殺念頭,遂用打火機改裝成手槍狀物體,再套上一發實彈,自製成一把假手槍後,今年一月十七日晚攜該槍到中環長江公園企圖自殺,事前又致電報警。

惟警員接報到場的時候,他用「手槍」指嚇警員,再指向自己,最終被警員制服,而檢獲的「手槍」事後證實毫無火力。

三十五歲被告李志強昨於區院承認無牌管有彈藥及管有偽製火器兩罪,收押候取精神報告至本月十九日始判刑。

案件編號: DCCC 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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