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字得個貧
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
「我同陳振聰相識,佢出事時有向我求助,但佢有段時間太『勢利』,唔想同佢熟。佢由普通冇錢人變成擁有30億元身家,應該感到滿足,而今落得此下場,係佢貪而無厭造成嘅後果。但佢亦非危害社會罪大惡極,輿論對佢未審先判亦唔太公平,貪婪醜惡的一面人人都有,有啲高官何嘗又唔係咁?」
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
立法會議員石禮謙
立法會議員馬逢國
市民黃小姐(學生)
市民劉小姐(文職)
立法會議員石禮謙
「不想評論法官的裁決和意見,但法庭是公道的,一個人犯了事就有責任去承擔。」
立法會議員馬逢國
「呢個刑期唔出奇,亦印證了貪字得個貧和風水並不可信。」
市民黃小姐(學生)
「12年都好長啦!因為佢仲有其他官司喺身,我諗佢下半世都要喺監獄度過,希望佢可以好好反省吓自己嘅過錯啦!」
市民劉小姐(文職)
「我唔知佢係咪貪婪同邪惡,但呢個人就肯定好無恥。為咗要法庭相信佢無偽造遺囑,就將佢同龔如心嘅錄影、合照搬上庭,博個死人唔會反駁你,真係好無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