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三年 破案功臣感欣慰
宣判後,參與案件的警員在庭外合照。
【本報訊】負責此案的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署理警司何伯寧、與被譽為破案「最大功臣」的總督察蕭唯誠,昨在法院門外發表聲明,對重判陳感欣慰,強調香港絕不姑息騙子和行騙案,判決有警醒作用。有熟知此案的調查人員,回顧過去三年多調查,直言覺得陳振聰行為無恥是「正常人嘅諗法」,但強調調查期間只按事實及證據作判斷。
宣判後,參與案件的警員在庭外合照。
何伯寧在庭外表示,由警方拘捕陳起,案件歷時三年零五個月,刑期對陳是應有而合理。蕭唯誠感欣慰,指陳振聰在聆訊期間換了五個律師團隊,又要求到外國檢驗DNA,法官也斥責陳拖延時間,但最終仍是難逃法網,可見本港司法制度相當穩紮。
多次換律師耗費人力
有熟知此案的調查人員回顧本案調查的最大困難。首先本案是民事訴訟完結後,才展開刑事調查,警方化驗偽造遺囑時,遺囑上指模數量增多;辯方多次換律師,警方每每要重新聯絡及溝通,亦要了解陪審團與新律師團有否利益衝突。他批評有人多次透過公眾輿論,企圖影響大眾觀感。
他又表示,筆迹專家及政府化驗所報告成功找出龔如心等關鍵人物的「簽名模式」,證明陳手持遺囑偽造是本案最關鍵證據,「所以我哋對成功入佢罪信心非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