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扶貧委員會轄下關愛基金專責小組昨午開會,通過放寬「居於環境惡劣」定義,令更多非公屋、非綜援及無物業的低收入人士可獲發一次過津貼,但不包括工廈及商廈的劏房戶,料有七萬多戶、約二十萬人受惠,津貼金額則交由扶貧委員會決定。另外,會上通過給予領有書簿津貼的清貧學生及綜援學童額外雜費津貼,並增加嚴重殘疾人士消耗品津貼,決議將交扶貧委員會再討論。

小組主席羅致光會後表示,委員會初步同意放寬居住在惡劣環境的「N無人士」申請租金補貼,只要收入及租金符合上限便可申請,不再限制相關人士居於劏房,但不包括工廈及商廈的劏房戶,因這類劏房根本不合法,故不建議扶貧委員會給予資助。他指有七萬多戶受惠,津貼金額要由扶貧委員會決定。

小組又建議向低收入家庭的學生提供學習雜費津貼,符合「學校書簿津貼計劃」全額資助的清貧學生,可獲一千元額外津貼,綜援學童亦會增加津貼,書簿半額資助學童則有五百元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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