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界東北新發展區新修訂方案,容許私人土地業權人有條件原址換地,有關土地面積至少四千平方米,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形容為「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強調發展區內七成土地仍由政府徵地。

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原擬採用「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即由政府收地,再撥作各種用途,包括批給私人發展。陳茂波昨宣布以「加強版」推行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即政府收地之餘,亦准私人土地業權人原址換地,但要符合多項條件,包括有關土地被規劃為私人住宅或商業用地,以及面積不少於四千平方米。

首批原址換地今年九月便接受申請,業權人最遲在一五/一六年交吉,並補償給土地佔用人,金額要與政府補償的相若,並要在指定時限補地價,否則政府照樣徵地。陳茂波否認原址換地是益大地主,又強調原址換地過往在荃灣、沙田及上水等新市鎮亦容許。規劃署署長凌嘉勤指,古洞北和粉嶺北兩個新市鎮只有四十八公頃可供申請換地。恒基地產稱尚要詳細研究最新發展方案。新世界發展則會積極研究配合。新鴻基地產稱換地最主要看土地本身價值。民間組織「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認為今次顯示政府傾向地產商,因公私營收地後的利潤往往比傳統模式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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