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一次是原因不明,查兩次是原因不明,查三次同樣是原因不明,難怪法官發火,火頭直燒消防處官老爺的八月十五,可幸暫時未燒出幾碟「焦屍腐乳通菜」。

土瓜灣馬頭圍道唐樓發生非常慘烈的四屍五命火警,死因裁判官陳碧橋裁定十八歲少女謝茵怡、三十七歲母親黃建環以及其六歲及十六個月大的兒子黎俊顯及黎俊德死於意外。法官判決之時批評消防處的調查報告提供了一個「沒有結論的結論」,打開報告之前幾乎已能預期必然是「起火原因不明」。

第一次原因不明是花園街大火,第二次原因不明是長沙灣工廠大廈大火,無巧不成話全部落在陳碧橋手上,脾氣再好的法官也無法忍受第三次原因不明。

問題是,消防處真的是癡癡呆呆圍成一枱?果然是查來查去也查不出個所以然來?如果你從陰謀論出發,你也許會思疑當中有詐,說不定是故意裝傻扮懵,鋪出一條任何事故也原因不明的康莊大道。

嘗試舉一個例子吧,北大嶼山公路發生一死三十七傷的大車禍,消防處派出的救護車居然捨近圖遠,把重傷昏迷的城巴司機送往距離最遠的油麻地伊利沙伯醫院,而不是最近的瑪嘉烈醫院,結果城巴司機死於手術床上。若要調查何解會出現這麼匪夷所思的情況,調查結果如無意外亦是原因不明。既然不明不白,也就毋須負責,此乃金蟬脫殼的官場絕學。

若要再舉一例子,不得不提消防處煞有介事硬闖東方報業集團總部,為甚麼要以這樣橫蠻的行徑來滋擾傳媒呢?不必調查也無需報告,肯定又是原因不明。

消防失靈,原因不明,金蟬脫殼之縮骨神功再一次大放異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