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團體與立法會議員昨於立法會外請願,要求政府調高兩電節能比率。

【本報訊】本港兩間電力公司由○八年至今,因節能審核達標而合共獲得約五千五百萬元獎勵,但有環保團體及立法會批評有關節能制度「有獎無罰」,要求政府在兩電《管制計劃協議》中期檢討中引入懲罰制度,以及提高目標節能比率。

環保團體與立法會議員昨於立法會外請願,要求政府調高兩電節能比率。

根據《管制計劃協議》,兩電每年為客戶進行能源審核的數目達標,就可獲相當於固定資產平均淨值百分之零點零一的獎勵。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於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兩電在○八年協議生效以來,合共完成逾八百五十宗能源審核,獲五千五百萬元獎勵。

倡提高節能比率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批評,現時兩電商業客戶的節能電量,僅為一年售電量的百分之零點零三至零點零四,要求將目標提升至百分之一。另一議員范國威認為政府應就兩電節能引入罰則,否則便「冇牙力」。

黃錦星表示,現正與兩電就協議進行中期檢討,會考慮把有關建議納入討論。

此外,環保團體綠色和平及地球之友的代表,昨日扮成護士到立法會外請願,要求政府調高兩電節能比率,向出席會議的黃錦星送上代表節能的「慳電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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