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市民昨日到灣仔警察總部,舉報「佔領中環」行動三名發起人教唆公眾集體違法,觸犯《公安條例》第17A(3a)條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A條,獲警方受理並即時向警方刑事偵緝科(CID)落口供。佔中發起人之一、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在電台回應表示,曾與研究刑事法學者商議,認為佔中行動現時仍無具體時間或計劃,現階段未構成犯法,不擔心有人舉報。

本身是新界社團聯會葵青區理事、並曾參與支持政府組織「齊心行動」的黃引祥,昨以個人身份與六名聲援市民到警察總部報案。他聲稱自己支持普選,亦認為特首梁振英「可以早少少」展開政改諮詢,但反對透過「佔中」等違法手段爭取。他又指雖然佔中行動仍未正式進行,但三名發起人已有實質行動策略佔中,形同策劃打劫金舖,警方不應等賊人真正打劫時才爭取行動。

部分聲援市民聲言不認識黃,僅從網上及昨早的電台節目知悉報案行動,才前來支持。其中李女士認為佔中不可能和平,擔憂會變成「八九翻版」,揚言「我唔想做丁子霖﹗」問她是否擔心當局會出動坦克車鎮壓佔中,李則說「唔係」。警方發言人表示,案件暫列作「求警調查」處理,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七隊跟進。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