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陳振聰被控偽造和使用虛假龔如心○六年遺囑案,法官昨開始給予陪審團法律指引及總結案情,預計陪審團今早會開始退庭商議裁決,以決定陳振聰兩項罪名是否成立。法官提醒陪審團不要作道德判斷或受情緒影響,又一再指出即使陪審團認為陳說謊,也不代表陳有罪。

五十三歲被告陳振聰否認偽造罪和使用虛假文書罪。法官昨稱,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有分別,陪審團即使對龔如心遺產案有所見聞或看過相關報道,他們也不應受其影響。此外,今次審訊的部分證據可能令陪審團感到困擾或憤怒,他們也許對某人感到同情或反感,但他們不應作道德判斷,也不要受情緒影響,而要憑證據作出裁決。  

法官指出,陳從未承認偽造遺囑或使用假遺囑,即使陪審團認為陳說謊,也不可因此將陳定罪。控方指陳一直向龔如心提供風水意見,加上她對陳的能力有保留,她不會把遺產留給陳。陪審團要考慮控方是否已證明兩項控罪的所有元素,當中最關鍵的是○六年遺囑是否假文件。陪審團可以就專家證據作出自己的結論,而專家證據只是案件的其中一個部分,其中筆迹證據並不是完全科學的,無論如何客觀,也不能精確,加上控方筆迹專家未能完全肯定○六年遺囑的簽名是偽冒,陪審團不能單憑筆迹證據把陳定罪。

案件編號:HCCC 182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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