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老翁生前立遺囑,將遺產全數予兒子繼承,並將之交媳婦保管。但老翁後來改變主意,吩咐媳婦將遺囑作廢。老翁一○年去世後,其子與媳婦離婚,媳婦卻重新發現老翁的遺囑,引發一宗罕見的遺囑訴訟。該遺囑內容雖然對兒子有利,但兒子近日卻決定入稟,要求裁定遺囑無效。本案原告何國華(譯音)為立遺囑人何源澤的兒子,被告包括其前妻葉玉群(首被告)及獲委任為遺產管理人的原告母親李逑女(次被告)。
案件編號: HCA 10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