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嶽出任平機會主席兩個多月,他擔任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時,風評欠佳。而他身為前問責官員出任平機會主席,不少人批評任命違反《巴黎原則》,同時指他欠缺對人權工作有深入認識。周一嶽對他自身的不足,應有自知之明,履新不久,貌似積極,裝模作樣,與政府唱反調,恐怕也是為了坐穩主席「寶座」。

前任林煥光曾大聲疾呼,全面檢討以至合併現存的四條反歧視條例(即《性別歧視條例》 、《殘疾歧視條例》、《種族歧視條例》及《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現時檢討的進程實在太慢,明年才進行,又要分五個階段,有關的檢討在林煥光時代已提出,平機會應盡快啟動有關工作,並提交一個清晰的時間表。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已多次(最近一次是於今年三月) 敦促特區政府,訂立關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反歧視法例。有見近年主流耶教保守勢力,立場愈來愈親特區政府,亦有不少高官或保皇黨中人是教會中人。這群「基督右派」是建制陣營的中堅,他們又視同性戀者為洪水猛獸。也許因此政府連進行諮詢也沒有膽量,在前主席林煥光身兼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召集人時也未能推動,周一嶽又如何說服政府呢?

今年五月十三日,終審法院五名法官以四比一裁定,《婚姻條例》及《婚姻訴訟條例》禁止變性人結婚是牴觸《基本法》和《人權法》,判變性人「W」勝訴。澳洲已在今年六月十四日,在男(M)、女(F)的性別外,另加一個「第三性別」(X)。但在香港,相關的平權法例,遲遲未提交立法會審理。在多元性別平權,香港已經與其他先進國家嚴重脫節。

平機會是一個獨立機構,負責執行四條反歧視條例,及教育民眾平權意識,但在政治保守的氛圍下難有作為。而在鄧爾邦主政期間,又曾被審計署揭發大花筒,現在周一嶽又一邊「呻窮」,另一邊又欲重新招聘月薪逾十萬元的行政總裁職位,加上近日廉政公署湯顯明的醜聞,最後毓民期望周一嶽能夠好自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