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判監的黃冠豪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被法庭駁回。(資料圖片)

【本報訊】警司黃冠豪(五十一歲)前年擔任灣仔分區指揮官期間,明知相熟火鍋店未領酒牌仍三度與同袍「拉大隊」光顧,更獲優惠價結賬及送贈洋酒,他早前於東區法院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即時判囚一年。黃昨於高院申請保釋以等候上訴,法官指根據現有資料未能證明黃上訴成功的機會大,故駁回其保釋申請。

已被判監的黃冠豪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被法庭駁回。(資料圖片)

案件編號:HCMA 3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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