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陳振聰

【本報訊】陳振聰被控偽造和使用虛假龔如心○六年遺囑案,控方昨傳召多名專家作供。雖然○六年遺囑上看來有龔如心、王永祥和吳崇武等三人簽名,但控方專家未能在○六年遺囑上找到三人DNA和指紋,辯方昨質疑控方專家驗指紋時已破壞了○六年遺囑上DNA。另外,文件鑑證專家政府高級化驗師李志強昨剛開始作供,預計他是本案最後一名控方證人。

被告陳振聰

高級化驗師李敏薇

指紋專家警隊鑑證科總督察羅舜稱,他在檢驗○六年遺囑前曾與控方DNA專家政府高級化驗師李敏薇開策略會議,他們同意在○六年遺囑發現指紋的機會比發現DNA大,故指紋檢驗有優先權。檢驗指紋分四階段,每次用一種化學品,頭三階段完成後會干擾到DNA化驗,但第四個階段完成後便無可能做DNA化驗。

羅表示,李敏薇於一○年十月四日先在○六年遺囑取拭子樣本,羅之後用頭三種化學物驗指紋。羅在○六年遺囑發現一些原本看不見的指紋,為該些指紋拍照供日後比對指紋後,李敏薇再在發現指紋的地方,第二次取拭子樣本,羅最後才用第四種化學物驗指紋。

羅透露,○六年遺囑有七個指紋,與○六年遺囑一同呈堂的○六年遺囑草稿及信封則分別有十三個和三個指紋,合共二十三個指紋。

案件編號:HCCC 1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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