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之甚,豈可再乎。三個多月前,北角發生升降機急墜事故,當局加強監管言猶在耳,長沙灣富昌邨又有升降機急墜達十四層樓,一對兄弟身體多處受傷,可見升降機安全問題已成痼疾,當局監管形同虛設,市民出入平安只能自求多福。

近年升降機嚴重事故層出不窮,審視多宗個案,樁樁驚心動魄。○八年大埔富善邨升降機急墜十層樓,八條鋼纜有七條斷裂;今年初北角升降機急墜,四條鋼纜全部折斷,安全制動系統失效;日前富昌邨升降機急墜,更創了近年升降機急墜層數的最高紀錄,兩名乘客大難不死,可謂不幸中之大幸。

諷刺的是,當局近年推出連串改善升降機維修安全措施,引入記分制,每季公布承辦商評級,以及工程人員註冊制度,又修改法例加強罰則,去年正式落實新監管制度,按理升降機維修水平應已提升,不料事與願違,事故反而愈見嚴重,半年內已發生兩宗急墜事故,到底是當局推出的規管措施閉門造車,根本無助提升業內維修質素,還是有人陽奉陰違,沒有嚴格遵行新的監管準則?

相對上次北角墜升降機事故的維修承辦商,在機電工程署的表現評級中排名落後,出事故並不令人意外,今次富昌邨升降機急墜事故的維修承辦商,表現評級排名位居類別二前列位置,屬於安全方面沒有問題,保養方面處於有改善空間的中上水平,仍然出現事故,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今後市民還可以相信誰?莫非天下烏鴉一般黑,當局的表現排行榜根本是粉飾太平,胡編亂造?

事實上,全港現有逾五萬七千多部升降機,註冊維修承辦商僅三十多間,平均每個承辦商日常須保養逾一千七百多部升降機,工作繁重,近年業內人手流失,不少從業員須經常加班,難免走馬看花,敷衍了事,埋下安全隱患。加上價低者得的投標制度,個別承辦商維修質素難免將貨就價,即使當局引入所謂更嚴格的監管制度,也只是有姿勢無實際,要全面提升業內維修質素談何容易。以今次事故為例,有人反映升降機一早就有問題,如果維修商認真對待,及早處理,事故本來是可以避免的。

當局聲稱重視升降機安全問題,實際上說一套做一套,目前機電署僅有約二十人負責巡查全港升降機維修質素,日常抽查難免走過場。可以看到,每次事故之後,當局例必煞有介事巡查一番,事過境遷又回復舊觀,近年升降機嚴重事故呈現周期性發生現象,警鐘頻鳴,當局監管形同虛設難辭其咎。古人說,「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港府連管理升降機這種小事都做不好,如何能管理七百萬人的大香港呢?

香港高樓林立,升降機是市民出入不可或缺的代步工具,當局與其搞官樣文章,對規管制度修修補補,把確保安全運作的責任推給業界,不如投放足夠資源及人手加強巡查,防患於未然,否則升降機嚴重事故只會陸續有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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