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患了「土地精神分裂症」,一邊「盲搶地」,一邊慷香港人之慨,免租或僅收取象徵式地租,將數十塊所謂「私人遊樂場地」租予體育會。當然,其中有些是福利機構,但亦有不少土地成了富豪俱樂部。

近日民政事務委員會討論私人遊樂場地的續約事宜。問題在於,梁振英政府經常渴地,又認為土地屬寶貴資源,是否應重新檢討上述場地的用途呢?

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回應時,強調他是從體育發展角度思考這些場地用途,以彌補公共設施不足,又可供體育會培訓人才。可是,許多佔地數十公頃的體育會,不過服務一千幾百人,實有違公眾利益。即使你向體育會查問真相,他們必「例牌」答你會開放部分設施和時數讓公眾使用。

的確,契約寫明每月需要至少開放五十小時供大眾使用。可惜人人都知道這是數字遊戲,用各種方法填數。這些場地不是富豪權貴專用,但究竟有多少市民能夠享用呢?

上月因跟進新界東北發展個案去了粉嶺的香港高爾夫球會,發現這個面積一百七十公頃的球場並非只供會員使用,也向公眾開放,卻很少人得知,官網只提供英文查詢,對此隻字不提,又毫無宣傳。這是真心服務公眾嗎?開放給公眾的,只是非繁忙時段星期一至四中午烈日當空的數個小時。即使真的有小市民要用也有極多限制,例如衣着要求,對用者絕不友善。當局若有誠意監督檢討,至少要釐定罰則,例如開放不達標怎樣?發警告信?警告多少次?怎樣懲罰?如何才會收地?根本連機制都沒有。而且續約年期太長,一續便是十五年,香港瞬息萬變,土地供求不定,像現在全城找地,這樣撥地適合嗎?

雖然曾德成表示,合約期間若政府基於公眾利益,只需十二個月通知期便可收地,但梁振英說發展就一定要有犧牲,為何他寧願毀村填海,也不肯收回權貴場地?既然民政事務局指土地用途是考慮制訂契約的因素之一,當局理應成立包括發展局甚至政務司司長的跨部門小組全面檢討,以免部門間有藉口推搪,阻延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