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台灣內政部通過「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香港居民可持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赴台,並簡化港澳居民入出境查驗程序和放寬每次居留延期年限為兩年,及開放赴台研修宗教教義者申請居留,保障港澳居民赴台研修宗教教義的權益。相關辦法將送行政院核定。

目前香港居民只能持香港護照赴台,今次修正放寬容許香港居民持英國國民(海外)護照赴台,而且簡化入出境查驗程序,港澳居民出境時毋須再填出境登記表,只須於入境時由機場、港口入境查驗單位收繳入境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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