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去年十.一南丫島撞船意外造成 三十九名乘客死亡,涉事兩船的船長事後各被控三十九項誤殺罪,案件將交高等法院審理,東區法院昨日進行交付往高院的程序。

控方提出因未準備妥,要求將案押後至七月二十六日再訊,兩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審,當中包括二萬元保釋金、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准離港。首被告為「南丫IV」船長周志偉(五十六歲)及次被告「海泰號」船長黎細明(五十五歲)。

案件編號:ESCC 12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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