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日遭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調查的香港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亦捲入民事錢債官司,其位於數碼港的辦事處被指欠租,昨日遭業主入稟高院向商交所追討拖欠的七百多萬元租金及雜費外,並要求收回物業。

原告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是香港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原告與被告於一一年五月達成租約,在同年十一月起原告以八十五萬九千多元月租,以及二十八萬六千多元的每月管理費,把位於數碼港的物業租給被告,租期五年。

數碼港要求收回物業

原告指被告在去年三月至今年五月期間,已累積欠原告六百七十六萬多元,原告今年五月曾發律師信向被告追討,被告一度還款一百零八萬五千多元。惟至今年六月四日,被告累積的欠款已逾七百萬元,原告再度追討不果,遂民事興訟並要求收回物業。

案件編號:HCA 10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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