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安部前官員俞強聲、中國科大前副校長方勵之、重慶前公安局長王立軍到無數民運人士,從來只見中國人叛逃美國,何曾見過美國人叛逃中國呀?終於,我們看到了,自稱美國中情局前特工的斯諾登因為不滿美國政府嚴密監察公民通訊紀錄,侵犯人權,不惜以身犯險,逃來香港爆料。

斯諾登不請自來,大戲已經開場,全世界都在關注中方如何處理今次事件,會不會將他交給美國處理。

為引渡斯諾登,美國政府可以提出不少罪名,如叛國罪、間諜罪、私自竊取電腦機密罪等,但誰都知道,斯諾登不是刑事犯,而是政治犯,良心犯,如果港府交人,不僅辜負斯諾登的期望,也證明香港和美國一樣,都是侵犯人權的地方,而且助紂為虐;如果不交人,美國豈肯善罷甘休,必然向北京施加壓力,怎麼說都好,習奧會剛剛結束,中方不能不給美國一個面子啊。

如何處理這個燙手山芋?其實不妨倣效遠華案主腦賴昌星故事。中國指控賴昌星是走私犯,要求引渡;賴昌星自稱受政治迫害,賴死不走;為他提供庇護的加拿大政府強調保護人權,就是否引渡一再舉行法庭聆訊,其實是對中國政府的侮辱。等到利用價值耗盡,賴昌星就被遣返了。

中國不妨如法炮製,以調查事實真相為由將斯諾登暫時留下來,拖個十年八載。斯諾登是美國侵犯人權的最佳證據,今後只要美國批評中國人權,中方就可以說:老兄,別五十步笑百步好不好?